快速导航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11-25  点击量: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公安部门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走关窗锁门。
版权所有: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冀ICP备字10014572号 开发维护: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生态城渤海大道25号大学城 邮政编码:063200  电话:0315-883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