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校园内启用机动车辆限速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9  点击量: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机动车辆行驶风险,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与校园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我校道路和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在校园内启用机动车辆限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速标准与设备覆盖范围? 

(一)统一限速标准:校园内所有机动车辆(含公务用车、教职工私家车、第三方单位车辆、外来访客车辆、业务往来车辆摩托车等)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在早操、上下课高峰时段及学生活动密集区域,车辆需进一步减速慢行,遇行人横穿道路时必须停车让行。

(二)共八个测速点位,主要覆盖以下区域:

校园正门东、西两侧南北方向路单向测速

行政楼北侧东西方向路双向测速

校园外环西侧道路双向测速

校园外环北侧道路双向测速。

二、设备启用时间?

20251120时起,校园内所有限速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对车辆行驶速度进行实时监测记录和处理  

三、管理要求与违规处理

限速设备联动校园车辆智能闸机系统,系统定期获取超速信息。

校内公务车辆、教职工私家车辆首次超速将记录在案并予以警告通报其所属单位;一年内累计2次超速取消校园通行权限30天;情节严重或多次超速的,将取消其车辆入校权限。

外来访客车辆第三方单位车辆及业务往来车辆:首次超速将记录在案并予以警告,通报其所属单位;再次超速将列入“黑名单”,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

对于超速50%及以上或情节特别恶劣的造成校园设施损坏或人员受伤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视情况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安全工作处将定期对超速违规车辆信息在校内信息平台进行发布。

四、相关说明与倡议?

学校将在限速设备覆盖区域设置明显的“限速30公里/小时”标识牌,提醒驾驶人规范行驶

若对超速违规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违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材料,驾驶员本人安全工作处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认可违规行为

西南门所有送货车辆临时禁止入校时间段:上午10:10一10:50中午11:10一12:30下午15:10一15:50

请各单位务必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第三方单位车辆驾驶人、业务来往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确保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树立“安全第一、文明行车”的意识,严格遵守限速规定,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共同营造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

倡议广大同学:在校园内行走、骑行非机动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低头看手机,不并行占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本通知自设备启用之日起施行。

 

 

安全工作处

20251029

版权所有: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冀ICP备字10014572号 开发维护: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保卫处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生态城渤海大道25号大学城 邮政编码:063200  电话:0315-883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