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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点击量:
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涉及学校、学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极为深刻。为督促院属各二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通知(冀教安函[2024]14号)要求,学院开展春季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二、参加范围 学院学生和教职员工全员参加,院属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集中学习和疏散逃生演练。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大演练活动,完善各二级单位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工作预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掌握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的程序方法;教职员工和学生具备使用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的能力;全体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悉疏散逃生路线,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四、活动内容 (一)集中学习消防知识。3月15日9时,国家消防救援局、教育部将联合举办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通过“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账号,“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全程直播。各二级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学生、教职员工集中收看直播或录播节目。各二级单位亦可组织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救援站参观体验,巩固学习成果,打牢实践基础。 (二)科学制定演练预案。各二级单位全面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风险隐患,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演练预案。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灾情设定、组织机构、岗位分工、处置程序、工作保障等,确保安排合理、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预案内容要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掌握。各二级单位科学安排演练时间,有序组织演练活动,有效覆盖全体师生,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密组织疏散演练。3月底前,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制定的预案,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演练中要坚持安全为先,科学严密组织,全程注重安全,确保万无一失。开展灭火演练时,要合理设置火情,选用质量合格的灭火器材;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时,要综合考虑疏散通道宽度、楼层高度、疏散人数等因素,合理安排逃生路线;严防拥挤踩踏、坠落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演练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总结讲评,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意见,修订完善工作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本单位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力推动落实。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演练,分工清晰,责任明确,切实做到策划组织严密有序。 (二)注重活动实效。安全工作处、学生处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演练指导,将大演练情况作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评范围。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真演真练,达到演练一次、提高一步的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二级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各二级单位要以大演练为契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进一步提高防范火灾风险能力。 3月18日前各二级单位将本部门演练具体时间上报安全工作处,4月2日前上交演练照片及总结,联系人:张余,联系电话:13343158166,收件邮箱:59675224@qq.com。 演练所需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联系人及电话:刘钦东15832508939、马少才17399709118。 2024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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